10月26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集中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风险防控,切实保障电梯安全可靠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实化排查整治措施,压实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树立典型示范警示,保障群众安全乘梯。
在开展自查自纠方面,通知明确,使用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电梯的数量、用途、使用环境等情况,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并逐台明确负责的电梯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防控机制并监督电梯维保单位实施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电梯安全性能;载货电梯(含非商用汽车电梯),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明确主要用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使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的客流高峰时段,应安排专人在进出入口值守疏导,引导乘客安全乘梯。
在电梯部件维护保养方面,通知提出,增加一次针对电梯反绳轮(含防脱槽装置、轴承、固定零部件等)、导轨、限速器、安全钳的维护保养以及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其中,额定载重量在16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额定载重量在30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应在轿厢内装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额定载荷,以检修速度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全媒体记者 罗安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