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经销商A老板2021年4月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个我们要从2020年说起。
2020年10月的一天,电梯经销商A老板(40多岁)向小B出售了一台某电梯制造厂制造的电梯,签订设备销售安装合同,约定由电梯经销商A老板负责电梯设备的运输、安装、起吊、检验等工作。
注意A老板没有电梯安装资质,但是他找来了不具备安装资质的小C、小D、小E来安装电梯。2021年1月9日,电梯安装工小C在安装电梯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致使头部撞伤后坠入电梯井底身亡。经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认定,A老板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
2021年1月16日,A老板被公安局抓获归案。2021年1月27日,A老板与不幸身亡的小C家属达成协议,
再然后,再然后A老板虽然赔了钱监察机关依然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只是他符合从宽从轻处理的条件,估计会被判缓刑。
1.公司没有安装资质,千万不要和别人签订电梯安装合同。这个是违法行为。疑问是:他没有安装资质,怎么报开工呢?
2.自从2019年6月1日实施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里面已经没有了电梯安装这一项。总局也明确自2019年6月1日起电梯安装再不需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操作证。可是相关部门却没有给出电梯安装工的入门资格,这个怎么认定一个人具不具备安装资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