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中P6的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号线台自动扶梯及91台垂直电梯。但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统计: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号线台自动扶梯及92台垂直电梯,以哪个为准?望贵司回复。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递交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由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众多证明文件需花大量的时间收集,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审批需要更长的时间。为更好地理解招标文件,并依据贵司要求制作良好的投标文件,投标时间是否可以适当延长?
答:投标截止时间由“2020年8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修改为“2020年9月2日10:00时(北京时间)”。
3、关于投标保证金。招标要求投保保证金“①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此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要求为13,7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万元整),由于金额相对较大,且投标有效期为240天,递交方式是否可以增加以银行保函提供的方式投标保证金?
答:投标保证金金额由人民币“壹仟叁佰玖拾柒万元整(¥13970000元)”修改为“壹仟叁佰叁拾肆万元整(¥13340000元)”,递交方式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8017.4.1预付款:合同签订,买方收到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后,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确认无误后六十(6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设备费总价百分之十(10%)的预付款(即设备预付款)
疑问:因P8635.预付款保函开具要求中“提交相当于签约实施当段合同总价百分之十(10%)的预付款保函”与P80页预付款金额描述相互矛盾,望贵司澄清预付款是否会涉及分批支付。
答:招标文件P86原文“35.1合同生效后,卖方应通过在中国国内商业银行地级市支行(分行)或其上级银行,以合同中提供的格式向买方提供以买方为受益人的、相当于签约实施当段合同总价百分之十(10%)的预付款保函。”修改为“35.1合同生效后,卖方应通过在中国国内商业银行地级市支行(分行)或其上级银行,以合同中提供的格式向买方提供以买方为受益人的、相当于签约实施当段设备费总价百分之十(10%)的预付款保函。”
5、关于业绩:招标文件中要求:具有1项及以上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无机房客梯产品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50部。——考虑到项目需为完工后的业绩是否修改为“②具有1项及以上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无机房客梯产品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30部。
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扶梯或无机房客梯供货及安装项目负责人业绩,其中项目负责人指采购项目负责人。“请解释采购项目负责人含义,在国内轨道类电梯项目中,均以履约负责人为业绩评判标准,请确认?
答:“采购项目负责人”指投标人派出担任自动扶梯或无机房客梯采购项目(维保除外)的项目负责人。
8、招标文件P7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且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许可提升高度须覆盖H=14.25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且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许可速度须覆盖V=1.0m/s;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或以上资质(含安装、维修及改造)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含安装、维修及改造)且处于有效期内。
建议修改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且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许可提升高度须覆盖H=14.25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且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许可速度须覆盖V=1.0m/s;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或以上资质(含安装、维修及改造)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含安装、维修及改造)且处于有效期内。
9、招标文件P44页,附1:商务部分评分表(10%)招标文件要求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扶梯或无机房客梯供货及安装项目负责人业绩,其中项目负责人指采购项目负责人。2、如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项目负责人多于1人,则该项评审内容得0分。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指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表。如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无法按要求提供近三年的相关报表或证明文件等,则只需提供与其成立时间相符的相关报表或证明文件等。4、“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①具有1项及以上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100部。②具有1项及以上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无机房客梯产品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50部。③业绩时间以电扶梯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①和②业绩可以不在同一个合同项下,不认可联合体或分包业绩。④投标人(含分公司)应具有1项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自动扶梯和无机房客梯维保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5、本地化售后服务网点以投标人(含分子公司)在福州市六城区设立的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为准。
建议修改为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扶梯或无机房客梯供货及安装项目负责人业绩,其中项目负责人指采购项目负责人。2、如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项目负责人多于1人,则该项评审内容得0分。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指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表。如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无法按要求提供近三年的相关报表或证明文件等,则只需提供与其成立时间相符的相关报表或证明文件等。4、“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①具有1项及以上已获得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150部。②具有1项及以上已获得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无机房客梯产品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40部。③业绩时间以电扶梯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和②业绩可以不在同一个合同项下,不认可联合体或分包业绩。④投标人(含分公司)应具有1项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自动扶梯和无机房客梯维保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5、本地化售后服务网点以投标人(含分子公司)在福州市六城区设立的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为准。
10、招标文件P207页,附件2:资格条件响应表,序号4—合格条件投标人近5年内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①具有1项及以上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100部。②具有1项及以上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无机房客梯产品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50部。③业绩时间以电扶梯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①和②业绩可以不在同一个合同项下。不认可联合体或分包业绩。④投标人(含分公司)应具有1项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自动扶梯和无机房客梯维保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内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①具有1项及以上已获得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150部。②具有1项及以上已获得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无机房客梯产品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40部。③业绩时间以电扶梯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和②业绩可以不在同一个合同项下。不认可联合体或分包业绩。④投标人(含分公司)应具有1项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自动扶梯和无机房客梯维保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
材料1、合同关键页,能明确体现货物名称和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2、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建设单位或最终使用单位)出具的竣工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维保项目业绩应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维保项目业绩评价证明,业绩时间以维保项目业绩评价中的描述为准。4、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建议修改为1、合同关键页,能明确体现货物名称和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维保项目业绩应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维保项目业绩评价证明,业绩时间以维保项目业绩评价中的描述为准。4、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1、合同关键页,能明确体现货物名称和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修改为“1、合同关键页,能明确体现货物名称和数量等关键信息。”,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且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许可提升高度须覆盖H=14.25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且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许可速度须覆盖V=1.0m/s;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或以上资质(含安装、维修及改造)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含安装、维修及改造)且处于有效期内。
疑问:现阶段所取得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已经无体现提升高度及等级(新证规则于2019年6月开始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生产产品范围均以型式试验证书为准。另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许可证的说明:许可参数中:“-”代表参数不限,以上公告及说明详见附件,则按此规则最新获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需要可附上旧证)是否可作为资质凭证?请确认。
答:如投标人已取得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则可以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生产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证书以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3.3的要求。
①具有1项及以上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100部。
②具有1项及以上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无机房客梯产品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50部。
③业绩时间以电扶梯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①和②业绩可以不在同一个合同项下,不认可联合体或分包业绩。
④投标人(含分公司)应具有1项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自动扶梯和无机房客梯维保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
疑问1:因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各地电扶梯验收要求不同,有些地区只有电扶梯的单项目验收(预验收)或者竣工验收均为城市轨道交通开通时间,部分项目预验收且项目线路开通运营即竣工验收,是否也可视为竣工验收?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表,此表中仅需提供投标人近5年内类似项目业绩。供货及安装项目表后需附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①合同关键页(能明确体现货物名称、数量);②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建设单位或最终使用单位)出具的竣工证明材料;“业主单位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格式。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业绩不计。这个竣工验收时间是否可以按照地铁试运营时间为准?
疑问2:序号④若一个维保合同签约多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