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社区协商、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特别是,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结合房屋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设计,确保建筑功能和交通组织合理、结构安全、对环境影响控制到最小。
答:加装电梯应征求所在门牌幢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当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答:鼓励对同一小区实施整小区统一规划设计加装电梯。电梯选型应当经济合理,同一小区的电梯设备、安防系统等优先选择型号一致和匹配的设备,为运行管理和维护提供便利。
答:加装电梯坚持“业主自愿”原则,业主是加装电梯的主体,房屋业主或者房屋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指导推举业主代表)是加装电梯的申请人,负责做好加装电梯的意愿征询、资金筹措、协议签订等工作,因此加装电梯政府补贴的拨付对象为房屋业主,并非建设公司,若业主对加装电梯所需费用的筹措、承担有异议的,应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相关委托授权协议。
答:依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执行,按每台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8万元/台,补贴资金于项目完成清算后按规定拨付。
答:加装电梯工程开工前由业主委员会经所在街道(镇)确认后先向项目所在区房管局备案,竣工后再凭竣工验收报告和决算审价报告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