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娱乐:石狮湖滨街道一小区老楼加装电梯遇阻 停工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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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是现代城市生活的重要“标配”,尤其在老年人较多的社区楼栋,是否有电梯,成为是否宜居安居的关键指标。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政策法规,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但受到各种因素影响,“老楼装新梯”依然是民生痛点和难点。

  位于石狮子芳路的水务处小区的相关梯栋业主,好不容易走完加装电梯的全部流程,施工后却遭邻栋个别业主反对,施工不得不中断。从去年8月份至今,双方在街道、社区多次调解下仍难达成共识。这是咋回事?记者进行了一番采访。

  水务处小区内共有A、B、C三栋楼,其中B栋高6层半、C栋高8层,均未安装电梯。2020年底,考虑到上下楼不方便,B栋7、8、9号梯及C栋13梯业主经协商一致,向湖滨街道及市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加装电梯相关手续。

  “因为家里都有老人小孩,同梯号的业主也都一致同意加装电梯。”B栋7梯的业主林先生告诉记者,特别是高层住户的老人每天上下楼,出门买菜都十分困难,因此大家对于加装电梯的愿望都比较迫切,也得到低楼层业主的支持。

  记者查询获悉,于2019年印发施行的《石狮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规定》,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经占有同梯号住宅三分之二(含)以上的户数业主同意后,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结构安全鉴定备案、公示见证、规划审批、消防以及相关电梯安装施工手续。

  根据林先生提供的文件资料,水务处小区申请加装电梯的相关梯栋,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现场踏勘、技术审查,于2022年2月、5月,先后取得建筑结构安全鉴定备案证明、增设电梯项目设计方案认可意见等审批手续。

  2022年8月,水务处小区上述梯栋加装电梯开始施工,但很快遇到了阻力。“同座同梯号业主都无意见,公示期间也未收到异议,但遭到隔壁A栋个别业主反对。”B栋业主林先生介绍说,“有人以破坏风水为由阻碍施工,工程停工。”

  11月7日,记者在水务处小区看到,B栋C栋增设电梯的设计均在小区内部,以朝向小区内的阳台一侧设置,桩基、电梯井已基本完成施工,但因施工中断,电梯井内积满了雨水。A栋则与BC两栋垂直面向子芳路方向,设有电梯,一侧与B栋7号梯相邻。

  “主要是考虑到采光影响,我们有意见。”提出反对意见的A栋业主吴先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其并未看到相关梯栋加装电梯的公示。吴先生同时表示,并非完全不同意相关梯栋加装电梯,而是占地面积与电梯规格过大,影响A栋住户采光,应作出相应调整和缩小。

  记者另从湖滨街道司法所、湖边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关于水务处小区加装电梯事宜,一年多来曾数次组织双方协商,双方也相应作出了让步,但至今仍未达成一致。

  关于电梯规格调整问题,B栋业主曾委托设计公司作修改测算,今年9月1日一份测算报告结论为“不能偏心缩短”。“我们电梯是紧靠外墙建造,占地面积和规模已是最小化。”B栋业主林先生表示。

  关于这一纠纷,记者也咨询了我市法律从业人士。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动产所有人在使用自己的建筑物时,应当尊重邻近不动产的合法权益。具体到小区加装电梯事宜,若邻近物所有者认为安装电梯存在影响其通风、采光、出行、消防疏散等不可预见的隐患,可以“侵犯相邻权”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依法裁判,但不应阻挠正常施工。

  而对于诉诸法律的建议,A栋业主吴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坚持以街道、社区调解为主,“若对方强制施工,我们不会让他们施工。”B栋业主林先生则表示,相关梯栋加装电梯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前期已投入大量资金,若这样拖下去,不仅电梯装不成,业主们还要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对于阻挠、妨碍正常施工行为,辖区派出所应当采取措施。”

  水务处小区加装电梯事宜,只是一个缩影。从各地实践来看,加装电梯难仍然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难点和痛点。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高低楼层包括邻近楼栋的居民难达成共识,相关利益难以平衡,导致矛盾纠纷多发,基层组织协调难度大,相关利益方不得不通过法律诉讼渠道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于2023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推动有关工作。同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依法配合加装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