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高层住宅设计品质,针对部分高层住宅出现候梯时间长、担架进出不便、噪音干扰等问题,在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高层住宅电梯设计通知如下:
(一)优化户梯配比。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单元电梯数量不应少于2台,且各单元内每部电梯平均服务户数不多于75户;25层及以上每单元每层户数多于5户的,电梯数量不应少于3台,且各单元内每部电梯平均服务户数不多于70户;36层及以上每单元每层户数多于5户的,电梯数量不应少于4台,且各单元内每部电梯平均服务户数不多于65户。
(二)合理设计电梯参数。高层住宅电梯设计应充分考虑服务人数、候梯时间和高峰期最大运容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电梯的载重量、速度等主要技术参数,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
(三)人性化布设电梯。电梯布置应提供方便的路径让住户由各机动车、非机动车库进入电梯厅,到达各层住宅。电梯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停靠,有地下汽车库的高层住宅,每台电梯均应通至地下汽车库。除消防电梯外,其他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分开布置的电梯应设置到站联动提醒装置,以提高使用效率。18层及18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各单元的电梯应至少有一组不少于2台成组布置。公用电梯侯梯厅应设在公共空间,便于定期检验检修,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四)提高担架电梯适用性。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应设置电梯的高层住宅,每单元应设置不少于一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担架电梯的轿厢尺寸不应小于1600mm(宽)×1500mm(深)或者1100mm(宽)×2100mm(深)。若电梯轿厢尺寸不满足上述要求,设计单位应提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相应依据,并在大样图中明确担架尺寸、轿厢尺寸、担架活动轨迹示意。
(五)防止电梯噪音干扰。住宅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降噪的构造措施。
(六)加强防雨防水措施。电梯厅不宜采用向室外开敞形式布置,电梯轿厢地面在各层所停标高应较各层电梯厅楼地面完成面高15mm,并在电梯门洞处以缓坡平顺衔接。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对电梯设置数量、位置、是否标明主要技术参数、可否容纳担架以及是否采取相应必要的隔声、防水、减振构造措施等设计情况进行审查,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发放审查合格书。
本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2020年4月1日之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建筑项目,鼓励执行本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同时废止。
去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或将报废,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和住宅小区电梯须配视频监控,电梯困人维保单位须30分钟内赶到施救
电梯是现在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东西。在日常中,我们也应该注意使用电梯的规范与安全。乘坐电梯时,如果遇到意外怎样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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