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规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筑方案设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拟加装电梯的房屋建筑应处于正常稳定的使用状态,建筑本身无严重的不均匀沉降、倾斜和结构性损伤等情况,能够满足房屋正常安全使用要求。设计的新建电梯井道和平台结构连为一体,并与原楼梯间相邻,且能够独立并承担恒荷载、活荷载、风荷载等和地震作用。
《通知》规定,对通过新增电梯候梯厅和连廊实现平层入户的,应严格控制候梯厅和连廊的面积。并符合:
(一)新增连廊应当遵循就近入户,控制连廊跨度与外挑尺寸,原则上净宽不超过1.2米,净长不超过1.5米。同时应确保候梯厅及连廊敞开。
(四)新增候梯厅和连廊均为公共空间,严禁加建改建扩建以扩大住宅套内使用面积。严禁设置安装入户门,将候梯厅、连廊变为业主的独用空间。